暖气不热物业不管时,可通过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市长热线反馈、法律诉讼**,同时注意留存室温不达标证据。
投诉前需自行检查暖气设备,如滤网堵塞、暖气片气堵,排除自身问题后可向物业出具室温检测报告要求处理;若物业拒绝响应,可直接拨打当地供热公司客服电话或向住建局下属供热办提交书面投诉,要求其督促物业检修管网或启动应急供热;12345市长热线是高效渠道,其转办机制可推动多部门协同解决;室温记录需持续15天以上,通过温度计拍照或第三方机构检测形成证据链,协商未果时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赔偿损失并履行供暖义务。
投诉时务必明确责任主体,社区居委会可协助调解,协商过程录音留证;涉集体供暖可联合邻居集体申诉增加**力度,法律途径需留存缴费凭证及测温依据,确保诉求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