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号文明确指出,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基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不含建设管理费本身)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费用后计算。
以下是具体分点说明:
1. 基数定义
根据504号文,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基数是指项目总投资扣除以下内容:
- 土地征用费;
- 迁移补偿费;
- 建设管理费本身。
2. 计算方式
- 分档计费:根据项目总投资规模,采用累进费率计算。例如,工程总概算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费率为2%,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费率为1.5%等。
- 不包括内容: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费用在计算基数时需扣除。
3. 适用范围
- 新建项目:按照上述方法全额计算。
- 改扩建项目:收费标准应低于新建项目,且可能需在原有基础上降低50%。
4. 注意事项
- 规范用语: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列项时,应统一使用“项目建设管理费”,避免因名称不统一而引发争议。
- 竣工验收费:竣工验收费包含在项目建设管理费中,需特别注意。
总结
504号文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基数的定义和计算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