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裁员后期权的处理需根据期权状态、协议约定及辞退原因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期权状态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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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授予未兑现
通常无补偿问题,因员工尚未获得实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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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兑现未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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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有效期内行权或由公司有偿/无偿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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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议约定,可能允许分期行权或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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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行权
员工成为公司股东,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如回购),否则无补偿。
二、辞退原因影响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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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过错辞退
如严重违纪、失职等,公司可依法收回未行权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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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辞退(经济性裁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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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优先 :若协议允许加速行权、回购或补偿,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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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 :若辞退不影响员工贡献认定,可能保留部分权益;若涉及重大变化,公司可收回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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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偿与回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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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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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回购 :通常按行权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计算,若市场价格高于行权价则补偿,反之可能不赔偿。
四、争议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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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优先通过协议条款或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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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总结 :被裁员后期权的处理需以期权协议为核心,结合辞退原因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建议员工保留相关协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