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被开除后,需在15日内通知原单位。
1. 通知时限与法律依据
辅警被开除后,需在15日内完成通知。这一要求源自《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辅警被辞退、开除后应及时办理工作移交和离职手续,同时通知原单位。
2. 通知形式与内容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需包括开除决定、工作移交情况以及离职后的相关安排。这一流程不仅是对原单位的告知义务,也是辅警离职后的规范化操作,有助于避免后续纠纷。
3. 通知的后续处理
辅警完成通知后,应按照单位要求办理工作移交,包括清退涉密文件、归还制服装备等。移交完成后,辅警与原单位的关系正式解除,双方需各自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4. 未按时通知的后果
若辅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知,可能影响其后续就业或相关权益。未履行通知义务可能被视为违反规定,单位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总结
辅警被开除后,应在15日内通知原单位,并完成工作移交,以确保离职手续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这一流程不仅是对单位的尊重,也是辅警自身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