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从单位辞职通常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况:
一、一般情况(不能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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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不符合条件
若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如主动提出辞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要求,无法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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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原因导致的离职
若因单位未缴存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非个人意愿原因离职,且满足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等条件,则可领取失业金。
二、例外情况(需满足全部条件)
若辞职属于单位原因(如单位未缴社保导致离职),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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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年 :失业前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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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离职 :明确因单位原因(如未缴社保、违法解雇)导致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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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失业登记 :在户籍地或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并提交求职证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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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期间可享受医保等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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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由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关系后7日内提交相关材料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辞职能否领取失业金需结合具体离职原因及是否满足法定条件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