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的工人干活并不违法,但法律性质与权益保障存在特殊性。 我国法律未禁止超龄人员就业,但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工伤保险等权益可能受限。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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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未设年龄上限
劳动法仅规定最低用工年龄(16周岁),对60岁以上人员就业无禁止性条款。用人单位可合法聘用,但需签订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60岁以上人员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则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而非《劳动法》保护;若未享受待遇(如农民工),部分判例仍可能认定劳动关系。 -
工伤保险的保障空白
超龄人员通常无法参加工伤保险,部分地区允许单独参保或通过项目参保,但全国尚未统一。工作中受伤需通过民事赔偿主张权益。 -
退休返聘的特殊性
已退休人员返聘仅能建立劳务关系,不享受病假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法权益,但双方可通过合同约定具体条款。 -
未来政策趋势
国家正推动清理阻碍老年人就业的规定,部分专家建议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体系,或放宽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总结:60岁以上人员就业合法,但需注意合同性质与权益差异。建议务工前明确协议条款,关注地方政策动态,必要时寻求法律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