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新鉴定或提供相反证据
要推翻造价鉴定报告,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和策略实现:
一、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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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
当事人可向委托机关(如法院、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鉴定结论进行重新鉴定。需说明原鉴定存在程序或资质问题,或提供新证据推翻原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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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机关委托
若原鉴定存在以下情形,办案机关可主动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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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鉴定人无资质或超出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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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鉴定程序违法(如样本采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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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机关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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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相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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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新证据
通过现场勘查、补充材料、第三方证言等方式,获取与原鉴定结论相矛盾的证据。例如,若原结论涉及材料价格错误,可提供市场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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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鉴定过程
若原鉴定存在程序瑕疵(如未公开取样、材料不充分),可提出书面质疑,并要求鉴定人出庭说明情况,影响法官或仲裁机构的判断。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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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约束 :若合同明确约定接受第三方鉴定结果不得反悔,则需遵守约定,但存在重大错误时仍可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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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依据 :可重点审查鉴定机构资质、程序合规性、材料真实性及鉴定方法科学性,结合新证据形成综合判断。
四、典型案例参考
在江苏泛华律师事务所的案例中,B公司通过书面质疑鉴定人并指出其结论存在疑点,结合其他证据,使法官暂不采纳原结论,并考虑重新鉴定。此案例说明,主动质疑和提供合理证据可影响鉴定结论的采纳。
推翻造价鉴定报告需结合法律程序与证据链,优先通过重新鉴定解决争议,同时注重细节证据的收集与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