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核心包括协商一致、员工重大过失、客观情况变化三类情形。具体分为以下14种情况:
- 协商解除:双方达成一致可终止合同,需书面确认。
- 试用期不合格: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有明确考核依据。
- 严重违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旷工、泄密)且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公示。
- 重大失职或舞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单位重大损失(如财务造假)。
- 多重劳动关系: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拒不改正。
- 欺诈订立合同:虚构学历、工作经历等导致合同无效。
- 刑事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如判刑)。
- 医疗期满无法工作:医疗期结束后仍无法胜任原岗位或调岗后工作。
- 能力不足: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工作。
- 客观情况变化:如企业搬迁、业务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未果。
- 破产重整:依法进入破产程序需裁员。
- 经营困难:需提供财务亏损证明并履行裁员程序。
- 技术革新或转型:结构调整后仍需裁减人员。
- 其他重大经济变化:如政策调整致合同无法继续。
提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需举证合法理由,否则可能面临赔偿。员工遇违法辞退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