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养老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各地实施细则,核心包括补缴本金、滞纳金和利息三部分,具体金额与欠费年限、当地社平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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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本金计算
以欠费期间对应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单位和个人应缴比例(通常单位16%-20%、个人8%)累计。例如欠费5年,需补缴5年×(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当年社平工资。 -
滞纳金标准
滞纳金按日加收0.05%(年化约18.25%),从欠费次月1日起算。公式为:滞纳金=欠费本金×0.05%×滞纳天数。部分省份对困难企业有减免政策。 -
利息计算方式
补缴时需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参考社保基金记账利率),通常为2%-4%/年,按复利计算。利息=本金×(1+年利率)^欠费年数-本金。 -
特殊情形处理
- 一次性补缴:部分省份允许退休前一次性补缴,但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通常15年)。
- 企业破产:通过劳动债权清偿程序优先处理,滞纳金可能减免。
建议尽早补缴以减少滞纳金累积,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获取个性化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