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北京高级会计评审规定如下:
一、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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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申报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者,将被取消资格,已获职称者撤销并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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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与成绩有效期
需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成绩有效期3年。合格后即可参与评审。
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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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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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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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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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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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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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掌握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备政策水平与丰富经验,能独立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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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2-4篇与财税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2000-4000字),发表于正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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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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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聘书、职称英语/计算机证书、申报表、年度考核表、社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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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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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每年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以人社局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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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线上申报,提交材料后参加论文答辩(部分省份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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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位与机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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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责任
申报单位需全面审核材料,对虚假信息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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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机构规范
评审机构需严格遵循程序,保证评审质量,违规者将被暂停工作并整改。
五、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参公人员除外。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4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申报时间及细节以北京市人社局或财政部门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