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期产品 并非指已过期产品 ,而是指 接近保质期但尚未过期的产品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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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标准
大日期产品指离奶粉生产日期 超过6个月 的产品。例如,2011年9月生产的奶粉,到2012年3月已满6个月,即属于大日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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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过期产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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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产品 :通常指已超过保质期或临近销售截至日期(如15天)的产品,需按特价或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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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期产品 :虽接近保质期,但仍在可销售范围内,需优先处理以减少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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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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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需 优先处理大日期产品 ,避免其成为过期品导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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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包括促销、退货或特价入库,具体由公司政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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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大日期产品是介于正常销售期与过期期之间的状态,需通过科学管理降低风险,而非直接归类为过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