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不足10元的过期商品,消费者有权获得最低1000元的法定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若销售明知过期商品,除退还货款外,还需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且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时按1000元计算。例如,8元的过期食品可获赔1000元,而非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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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赔偿标准
无论商品价格多低,只要确认过期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即可主张1000元赔偿。这一规定旨在严惩商家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
商家责任认定
若商家明知商品过期仍销售,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若因疏忽导致,仍需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消费者需保留购物凭证(如小票、商品照片)作为证据。 -
**途径
- 协商:优先与商家沟通,要求退款并索赔。
- 投诉:协商无果可向12315或当地消协投诉。
- 诉讼:通过法院起诉,典型案例显示(如10元过期酱料获赔1000元),司法实践支持消费者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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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若商品标签瑕疵不影响安全且未误导消费者(如印刷错误但未过期),可能不适用十倍赔偿规则。
提示:遇到过期商品,及时取证并依法**,小额商品也能获得高额赔偿。商家应定期检查库存,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