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期的最新处罚细则明确:生产经营过期食品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货值不足1万元罚5万-10万元,超1万元罚货值10-20倍),甚至吊销许可证;销售过期食品需向消费者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赔偿,最低赔偿1000元。若造成人身损害,商家还需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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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过期食品的处罚:监管部门可没收工具、原料及违法所得,并按货值金额分级罚款——不足1万元罚5万-10万元,超过1万元按货值10-2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某企业因销售货值5000元的过期食品被罚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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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环节的处罚与赔偿:消费者购买过期食品可要求10倍价款或3倍损失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若商家明知故犯,罚款可达货值15-30倍,并可能被拘留。如某超市因多次销售过期食品被罚20万元并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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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无主观故意且货值较低的初犯可能减轻处罚(如货值10元以下罚2000元以下),但造成健康损害或社会影响的将从重处罚。个体户与企业的罚款标准差异显著,个体户最低罚200元,企业最低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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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与举报机制:为过期食品提供经营场所者需承担连带责任,面临5万-10万元罚款。鼓励消费者举报,查实后商家可能被强制停业。
提示:商家需定期清查库存,避免因疏忽面临重罚;消费者应留存购物凭证以便**。食品安全无小事,依法经营才能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