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过期食品赔偿标准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时,除可要求退款外,还可主张最低1000元或价款十倍/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具体金额以较高者为准。若因食用过期食品造成人身损害,商家还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关键点在于保留购物凭证、食品包装及损害证据,并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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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计算逻辑
赔偿标准遵循“就高原则”:若食品价款为50元,十倍赔偿仅500元,则按最低1000元赔付;若价款200元,十倍赔偿2000元则按此执行。若消费者因食用过期食品住院治疗,产生的3000元医疗费可主张三倍赔偿(即9000元),此时优先适用损失三倍标准。 -
商家免责例外
经营者能证明非故意销售(如系统漏检)且及时下架整改的,赔偿金额可能调整,但需自行举证。例如,超市提供每日巡检记录证明过期食品属个别遗漏,法院可能酌情降低赔偿倍数。 -
证据链完整性
有效**需形成“购物凭证(小票/支付记录)+过期食品实物(或清晰包装照片)+损害证明(病历/检验报告)”的证据闭环。手机拍摄的超市货架过期食品视频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
**路径选择
优先与商家协商(成功率超60%),协商无果可向12315平台投诉(处理周期约7个工作日),复杂案件建议直接起诉。小额诉讼(如1000元赔偿)通常无需律师,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即可提交材料。 -
消费者注意事项
法律不支持“职业打假人”牟利性索赔,同一消费者短期内多次高额索赔可能被驳回。诉讼时效为3年,但建议在发现过期食品后1年内处理以避免证据灭失。
过期食品**不仅是个人权益保护,更是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方式。遇到问题时应冷静取证、依法主张,同时警惕“高价私了”陷阱,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