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赔偿。
一、法律依据
-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确消费者在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主张赔偿。
- 赔偿金额计算:
- 赔偿金额为食品价款的十倍;
- 若食品价款较低,不足1000元,则赔偿金额固定为1000元。
二、适用范围
- 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如食品过期、变质或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 消费者可主张的权利:要求赔偿损失、价款十倍赔偿或损失三倍赔偿,其中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
三、**步骤
- 保留证据:包括购物凭证、过期食品实物及相关证据。
- 与商家协商:要求商家按照法律规定赔偿。
- 投诉与诉讼:如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四、案例支持
例如,有消费者因购买到过期食品仅支付1元,但依据法律规定,最终获得1000元赔偿。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五、总结
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时,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赔偿,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为维护自身权益,建议保留购物凭证并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