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过期食品要求赔偿500元是否构成敲诈,需根据具体行为目的和方式判断。若消费者基于真实购买行为依法索赔,属于正当**;但若存在故意藏匿、制造过期假象等恶意手段,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以下是关键分析要点:
-
合法**与敲诈的界限
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可主张“退一赔十”,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索赔500元低于法定标准,通常不构成敲诈。但若消费者通过藏匿商品、人为制造过期事实(如案例中的铁某某行为),并以此威胁商家,则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
主观意图是关键
法律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但排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索赔。例如,普通消费者因生活需要购买少量过期食品并索赔,属于合法**;而职业举报人多次“知假买假”且索赔金额超出合理范围,可能被认定为敲诈。 -
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
法院通常结合证据链判断:商家若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过错,消费者索赔合法;反之,若消费者伪造证据或威胁举报,商家可报警处理。2024年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对“恶意制造违法假象”的索赔行为将依法严惩。
总结:正当索赔与敲诈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合法性与主观动机。消费者应保留购物凭证等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商家则需加强临期商品管理,遇恶意行为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