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 完成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结束后即可发布中标公告。
具体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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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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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且招标人需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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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示期间无异议,则进入中标公告发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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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发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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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届满且无争议后,招标人方可发布中标公告,公告中需载明中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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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与中标结果公示是两个不同阶段,公示期结束后自动进入公告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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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公示期与公告发布的时间节点,确保招标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