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请律师开庭时,开场白需简洁明确表达诉求并尊重法庭程序,核心是清晰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避免情绪化表达。 以下是关键要点分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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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陈述结构
首先向法官问好并表明身份:“尊敬的审判员,我是原告[姓名],因[案由]一案依法提起诉讼。”随后直接宣读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如“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XX元”),并简要说明事实与理由(时间、地点、关键行为等),避免赘述无关细节。 -
证据与法律依据
明确告知法庭已提交的证据清单(如“本案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等”),并强调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若对方提出质疑,可回应:“我方证据经合法取得,与本案直接相关,请求法庭采纳。” -
应对突发情况
若对方反驳与案件无关,可声明:“对方所述与本案无关,不应作为抗辩依据。”若对方证据存疑,需指出:“该证据系单方制作,真实性存疑,我方不予认可。” -
最后陈述
结束时重申诉求:“请求法庭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保持语气坚定但礼貌,避免与对方争执。
提示: 提前模拟练习开场白,确保语言流畅;若遇复杂情况,可申请休庭或咨询法律援助。法庭注重程序与证据,理性表达更能赢得法官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