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五大核心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特色与优势、鼓励继承与创新结合、强化政策扶持与规范并重。这些原则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中医药的独特地位,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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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并重方针
国家将中医药与西医药置于同等地位,明确要求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优势互补,推动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 -
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法律强调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独特性,要求管理政策必须适应其特点,例如允许师承方式培养中医医师,简化中医诊所备案程序,避免“以西律中”的僵化管理。 -
保持特色与优势
中医药法要求服务、教育、科研等领域必须突出中医药传统理论和技术,如临床诊疗以中医药技术为主,中药材种植需符合传统规范,禁止使用剧毒农药保障道地药材品质。 -
继承与创新结合
在保护传统经典名方、师承教育的支持运用现代科技研发中药新药,例如简化传统工艺制剂备案流程,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与国际传播。 -
扶持与规范并重
法律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纳入医保、税收优惠等扶持产业发展,同时严格监管中医医疗广告、中药材质量及制剂安全,确保行业有序发展。
中医药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医药事业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未来需持续落实这些原则,才能充分发挥其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