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财政保障机制,核心目的是确保政府职能履行和公共服务供给的稳定性。其法律依据涵盖保密、统计、农产品安全等多领域,体现预算管理的全面性和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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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密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保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计法》第二十二条同样要求统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此类规定通过专项立法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 -
覆盖范围广泛
经费保障不仅限于常规行政开支,还包括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如人口普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形成“一般+专项”的预算结构,确保重点领域资金到位。 -
预算管理全流程规范
从编制到执行均需遵循《预算法》要求,包括:
- 全口径纳入:政府全部收支必须列入预算,杜绝体外循环;
- 公开透明:预算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 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优化支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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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与中央协同保障
对财力薄弱地区,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和奖补资金补充县级财政,例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明确省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中央财政按缺口给予补助,形成多层次支撑体系。 -
强化绩效与问责
预算执行需进行绩效评价,对违规行为(如突击花钱、擅自调整)追究行政责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例如,新《预算法》列出近20条违法情形及追责条款。
将县级以上政府经费纳入预算既是法治化财政的体现,也是优化公共服务的关键。公众可通过预算公开渠道了解资金去向,共同监督“钱袋子”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