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就业协议常见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涵盖就业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方面:
一、就业安排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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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选择原则
协议明确就业遵循"双向选择",学校负责组织招聘会、分批次推荐就业,并对有毒有害岗位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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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服务
部分协议提供暂缓就业通道,毕业生可申请两年内自主选择岗位,期间档案由学校保管,户口及党团关系保留原单位。
二、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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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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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面试、考核,保证学业成绩及证书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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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学校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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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安排实习、就业,承担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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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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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岗位、薪酬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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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试用期考核、劳动报酬及休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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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与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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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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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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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未按时报到或违反保密协议,学校可能终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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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成绩为理由违约,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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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毕业生违反规定可能被要求赔偿。
四、争议解决
- 协议通常约定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具体方式以双方约定为准。
五、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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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 :涉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及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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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变更与终止 :明确变更、解除条件及手续。
以上条款需结合具体协议文本,建议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