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争议的核心法律问题包括: ①加班事实如何认定 ②加班费计算基数争议 ③自愿加班是否需付费 ④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⑤**时效限制。以下是具体法律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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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事实认定标准
法律认可的加班需满足:用人单位直接安排或事后追认、超出标准工时(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从事本职工作。关键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作成果时间戳、加班审批单等书面材料。 -
加班费计算基数争议
常见纠纷集中在是否包含奖金/补贴。根据规定,基数应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未明确约定时按实际月薪的70%计算。但地方细则差异大,如上海明确包含津贴,北京则排除非固定收入。 -
自愿加班的法律效力
员工单方面超时工作原则上无权索要加班费,但若企业通过变相强制手段(例如布置超额任务、微信群深夜派活)则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加班。 -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劳动者需初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用人单位则需提供完整的考勤和工资支付凭证。电子证据(如钉钉打卡记录、邮件往来)的合法性已被司法解释确认。 -
**时效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但持续性加班费可主张离职前3年内的权益。需注意:分段计算时效,即每笔加班费从应支付日起单独计算时效。
遇到争议时,建议先通过工会协商或劳动监察投诉,仲裁前置程序是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保留工资条、排班表等原始证据可大幅提升胜诉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