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通知的标准格式需包含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落款和附注6个核心要素,其中正文需明确缘由、事项及执行要求,且语言需简洁权威。 以下是具体规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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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采用完全式标题,包含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如“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汛工作的通知”)。紧急或补充内容需在文种前标注“紧急”或“补充”。批示性通知需根据文件类型使用“发布”“转发”等动词。 -
主送机关
明确受文对象,多个机关可用统称(如“各区县政府、各部门”)。需根据通知内容精准定位接收单位,避免遗漏或泛化。 -
正文结构
- 缘由:简明扼要说明发文依据、目的或背景,常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过渡。
- 事项:分条列项写明具体内容,如工作任务、措施、时限等。指示性通知需突出权威性,事务性通知需注重操作性。
- 执行要求:结尾明确落实要求,如“请认真贯彻执行”或“特此通知”,必要时补充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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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与落款
带附件的通知需标注名称及数量,落款包含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日期需用阿拉伯数字完整书写(如“2025年5月16日”)。 -
语言与细节
用词严谨,避免歧义;紧急通知需高亮时效性;任免通知直接列出人员及职务。移动端适配时需保持格式统一,便于查阅。
提示:实际写作中需结合场景灵活调整,如会议通知需补充时间地点,批转文件需强调与原内容的一致性。定期对照最新公文规范修订模板,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