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的确认坏账需结合条件判断与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一、确认坏账的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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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收回性
债务人明确无法偿还债务,如破产、资不抵债或经多次催收后仍无还款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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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与账龄
账龄超过约定期限(通常90天),或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如连续3年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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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证据支持
需通过财务数据(如连续逾期记录)、法律文件(如破产宣告)等证明债务无法收回。
二、坏账确认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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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销分录
确认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将无法收回的款项从资产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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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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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提 :若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低于应计提金额,需补提。例如,期初余额4000元,本期确认坏账2000元,期末需补提3000元(按5%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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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回 :若后续收回部分款项,需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同时借记“银行存款”冲减已计提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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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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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选择 :常用固定比例法(1%-5%)或账龄分段法(如1年内1%、1-2年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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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 :长期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及时确认,避免资产虚增。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科学评估坏账风险,保障财务数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