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核心法规,明确要求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保障被征收人选择权(货币或产权调换)及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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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条例》,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房屋价值需由专业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核定,且被征收人可对评估结果申请复核或专家鉴定。 -
农村集体土地补偿
农村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等。宅基地房屋补偿需结合重置成本或就近商品房价格,部分地区允许划地自建或提供安置房。 -
补偿方式与异议**
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若对补偿不满,可通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法律严禁暴力拆迁,强调“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
地方细化标准与奖励机制
各省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搬迁奖励费、签约奖励费等,但需警惕“低补偿高奖励”陷阱,确保补偿协议公平透明。
提示: 拆迁补偿需以书面协议为准,保留房屋证件及评估资料,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