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最新产假规定明确:生育一孩享受158天产假,二孩、三孩享受188天产假,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叠加15天/胎假期,覆盖法定节假日且不影响薪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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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天数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女性职工生育一孩的基础产假为158天,二孩、三孩为188天。产假自生育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包含节假日和休息日,且不影响晋升、调薪及工龄计算。 -
特殊情形叠加
若遇难产(如剖宫产),可额外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例如,双胞胎一孩可享158+15=173天,三胞胎二孩可享188+30=218天。 -
新旧政策衔接
2021年11月25日前生育但产假未结束的职工,可顺延至新规天数。例如,此前生育一孩未休完假者,可延长至158天。 -
生育津贴发放
2025年起,杭州等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计发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计算。
提示:建议职工通过“浙里办”APP办理生育登记并查询津贴进度,确保权益及时兑现。具体政策以最新法规或医保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