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最新政策,产假延长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奖励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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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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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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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延长60天,总产假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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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分别延长90天,总产假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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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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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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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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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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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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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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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 :15天(含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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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
四、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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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职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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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与奖励假期间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及工龄计算
以上政策适用于浙江省内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情形,具体实施细则以用人单位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