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自 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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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与实施时间
该法由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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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正
最近一次修正为2015年4月24日,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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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宗旨
该法旨在通过专卖管理规范烟草行业,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国家财政收入。
烟草专卖法的实施时间以首次施行为准,即 1992年1月1日 。后续修正均不改变其初始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