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仍然存在,但需结合最新修订情况说明:
-
法律有效性
该法于1991年6月2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实施34年,具有法律效力。
-
最新修订情况
-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法律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又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
截至2025年5月,法律条款仍保持现行状态,但需关注后续可能的修订动态。
-
-
配套法规与实施
除《烟草专卖法》外,国务院还颁布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实施),以及地方性实施办法(如湖北省等地的“一法一办法”)。
-
行业监管依据
该法是烟草行业“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体制的核心法律基础,涵盖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法定许可制度。
法律本身持续有效,但需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修订信息以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