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流程一般分为征收决定、补偿协商、搬迁实施三个阶段,核心环节包括政府公告、评估机构选定、补偿方式选择(货币或产权调换)、协议签订等。 关键亮点:需注意30天公示期的法定要求、评估结果异议权、以及行政复议或诉讼的**途径,补偿方案必须符合“足额到位、专户存储”的资金监管原则。
- 启动与调查:政府根据建设需求启动征收程序,组织房屋权属、面积等调查并公示结果。被征收人需配合登记,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核。
- 补偿方案制定:政府拟定补偿方案并公示至少30天,征求公众意见后修改完善。方案需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房位置、搬迁期限等关键条款。
- 评估与协商: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出具分户报告。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若无法达成一致,政府将作出补偿决定。
- 搬迁与争议解决:签约后按约定完成搬迁,逾期未搬可能面临强制拆迁。对征收决定或补偿结果不服的,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诉讼。
提示:建议被征收人保留所有书面通知、评估报告等文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若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