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补偿安置房标准的核心在于“合法面积认定”与“补偿方式选择”。根据最新政策,补偿通常以建基面积×3.5倍(三层半)为上限,超出部分按60%重置价补偿;安置面积则实行人均30㎡或户均280㎡封顶,可选择货币补偿(含奖励)或统建优惠购房。具体标准因城市、房屋结构(如钢砼/砖混)及区域(城市规划区内外)差异显著,需结合地方细则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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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面积认定:以产权证或建基面积×3.5倍两者取大值,三层半内按全额重置价补偿(如砖混结构1800-2200元/㎡),超出部分仅补偿60%。例如,某户建基100㎡,合法面积为350㎡,若实际建500㎡,超出的150㎡按60%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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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面积标准:户均上限280㎡,超出部分转货币补偿(如3800元/㎡+奖励2800元/㎡)。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等)同属安置对象的可合并计算,但多处房产仅安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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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选择:
- 统建优惠购房:按应安置面积以原房补偿价或建安造价50%购安置房(如城市规划区内综合造价2000元/㎡)。
- 货币补偿:含基础补偿(3800元/㎡)和签约奖励(最高6600元/㎡),适合灵活购房需求。
- 房票安置:部分城市试点,可享额外折扣(需关注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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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偿项:包括装饰装修补偿(200-100元/㎡分三类)、专项设施(水电/闭路电视每户600-780元)、搬家补助(600-800元/户)及过渡安置费(30-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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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非集体经济成员(如长期居住者)经审核可参照安置标准;历史遗留建筑需申报确权,违建部分可能零补偿。
提示:补偿标准随政策调整,建议提前核查地方细则,对评估结果不满可申请复核,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选择安置方式时需权衡家庭需求与长期收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