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严格遵循法定流程,核心包括立案核查、调查取证、听证告知、处罚决定及执行等环节,强调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并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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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核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发现违法嫌疑或收到举报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并书面告知当事人。立案需填写报告表并附证据,经负责人批准后启动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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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开展,通过检查经营场所、登记保存物证、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收集证据,确保全面、客观、公正。执法时需出示证件并佩戴专用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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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告知与听证:拟作出罚款1万元以上、没收违法所得等重大处罚前,需书面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听证由法规部门主持,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不得因申辩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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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与送达:处罚决定书需载明违法事实、依据、履行方式及救济途径,加盖部门印章后当场或7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包括直接、留置、邮寄或公告(60日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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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与监督:罚没款需上缴国库,不得截留或私分。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内部建立监督机制,上级部门可审查撤销不当处罚决定。
提示:烟草专卖执法全程透明规范,当事人若对处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但处罚不停止执行。商家应熟悉法规,避免因程序盲区加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