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实施条例》于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并施行,历经2013年、2016年、2021年和2023年四次修订,最新版本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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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背景与意义
作为《烟草专卖法》的配套法规,该条例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作出细化规定,强化了国家垄断经营和统一管理的制度,是烟草行业监管的核心依据。 -
核心内容框架
条例共11章66条,涵盖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烟叶种植收购、烟草制品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等全流程,并明确对焦油含量、添加剂使用的控制要求。 -
历次修订重点
- 2021年修订:首次将电子烟参照卷烟管理,填补新型烟草制品监管空白。
- 2023年修订:调整法律责任条款中引用的法律条文序号,确保法规衔接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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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监管动态
最新修订版(2023年)进一步优化了执法依据,强调对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销毁处理,并加强了对零售端许可证的规范化管理。
提示:烟草专卖法规随市场和技术发展持续更新,从业者需关注最新修订内容以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