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并非简单的一人一半,其分配需根据财产性质、贡献度及法律特殊规定综合判定。关键点包括:共同共有不等于均等分割、婚前财产与婚后收益的区分、特殊情形下的倾斜原则(如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以及协议优先的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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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但离婚分割时并非机械对半。法院会考虑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例如,婚后加名的房产若一方出资比例极高,可能按贡献调整分割比例。 -
婚前财产与婚后收益的界限
婚前个人财产(如房产)婚后自然增值仍归个人,但若通过共同经营产生收益(如租金、投资回报),则属共同财产。例如,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出租,租金需共享。 -
特殊情形的倾斜原则
法律优先保护弱势方权益。例如,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过错方(如遭遇出轨)或经济困难方可能多分财产。挥霍共同财产的一方则可能少分或不分。 -
协议优先与例外分割
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效力高于法定分配。婚内仅在极端情况(如转移财产、重大医疗费用纠纷)下可申请分割共同财产。
总结:夫妻财产分配是法律、人情与公平的综合考量,建议通过协议明确权属,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