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专卖制度始于1981年,国务院当年5月决定对烟草实行国家专营,1982年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1983年颁布《烟草专卖条例》,标志着专卖制度正式确立。1991年《烟草专卖法》通过,以法律形式巩固了这一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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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决策与专营起步
改革开放初期,烟草行业因分散管理导致乱象丛生。1981年5月,国务院批准轻工业部报告,明确对烟草实行“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集中管理,为专卖制度奠定基础。 -
1982-1984年机构与法规完善
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统一管理全国烟草业务;1983年《烟草专卖条例》发布,198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立,形成“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系,专卖制度全面落地。 -
1991年法律化与后续发展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颁布,1992年施行,将“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写入法律。此后多次修订,适应电子烟等新业态,强化制度生命力。
总结:烟草专卖制度从政策探索到法律固化,有效保障了国家财政收入和消费者权益,至今仍是行业管理的核心框架。未来需在控烟与市场化间寻求平衡,持续优化专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