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合同工期监理通知单是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的正式书面文件,用于 明确工期延误责任 、 要求整改措施 并 规避法律风险 。其核心作用包括记录违约事实、督促进度调整及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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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条件
当项目实际进度落后于合同约定工期且无正当延期理由时,监理方需根据施工合同条款发出通知单。常见触发场景包括:施工组织不力、材料供应延迟、劳动力不足等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 -
关键内容要素
- 事实陈述:具体列明延误的工程节点、滞后天数及影响范围;
- 合同依据:引用合同中关于工期的条款(如专用条款第X条);
- 整改要求: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方案;
- 法律提示:注明逾期未整改可能面临的罚款或终止合同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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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层级
监理通知单属于过程管理文件,需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若争议升级,该文件可作为仲裁或诉讼中的关键证据,但需配合其他佐证材料(如会议纪要、进度计划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提示:施工单位收到通知单后应立即启动工期延误分析,若存在争议需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辩,避免被动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监理方则应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并留存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