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中国军队一个军的编制人数约为一万人左右,但具体人数因部队和战事需求而异,存在一定差异。
1950年中国军队总员额约为550万,但不同军的编制规模差距较大。解放战争时期遗留的野战部队多由“纵队”改编而来,通常下辖2至5个师,每个师约1万人,因此一个军的兵力多在2万到5万人之间。例如,抗美援朝战争初期,志愿军第九兵团下辖3个军15万人,平均每军约5万人,但类似琼崖纵队等地方部队编制人数则远低于此标准。
当时军的规模受多重因素影响:一是历史沿革,原八路军、新四军改编的野战军编制较整齐;二是战事需求,部分野战军因作战任务紧急扩充兵力,如东北野战军部分师级单位超过2万人,导致其所属军的规模随之扩大;三是任务分工,地方剿匪部队或后勤保障单位规模较小,而主力野战部队编制则更完整。
1950年后,随着战争与建设需要,军队进行多次精简与扩编调整。初期计划裁减至400万人,但因抗美援朝战争爆发暂停裁军并持续增员,到1951年总兵力一度达600万,至1955年大授衔时稳定在380万人左右。在此过程中,军的编制逐步规范,但1950年初期的“军”作为过渡性单位,其人数弹性较大,需结合具体战区与任务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