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起名确实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遵循《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以下是详细要求:
1. 必须冠以所属企业全称
根据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包含其从属企业的全称,并在其后缀以“分公司”字样。例如,“XX公司XX分公司”。
2.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名称中不得含有误导公众独立性的字样。
3. 必须缀以“分公司”等字样
分公司名称中需明确标示其分支机构属性,通常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样,以便公众识别。
4. 行业和所在地可选择性标注
根据需要,分公司名称中可以包含其行业或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以增加识别度。
5. 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分公司名称中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其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总结
分公司起名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名称规范、合法,避免因名称问题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