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成立子公司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劳动合同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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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子公司继续履行,无需重新签订。
二、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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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连续计算
劳动者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经济补偿时按总年限计算。
三、合同变更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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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原则
若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合同,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不得损害员工权益。
四、经济补偿与拒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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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计算
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按总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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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权保护
若公司强制重新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如三年期),员工可拒绝并主张经济补偿。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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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时需保留协商记录,避免因工龄断档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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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未出具合法调动文件,可能影响经济补偿计算。
建议员工与公司协商,明确合同条款,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机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