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个人**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三点:是否基于共同签字或追认、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债权人能否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若符合任一条件则需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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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意思表示优先: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无论用途如何均视为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签署**合同,或一方借款后配偶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明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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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日常生活范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日常开支(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所负债务,默认属于共同债务。但超出合理范围(如单笔大额投资)需债权人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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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举证责任:若债务用于共同经营、购房等大额支出,债权人需提供转账记录、合同等证据,否则配偶可主张不承担责任。例如**用于夫妻合办企业,但无经营证据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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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赌债等非法债务、婚前个人债务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均不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中债务分割约定仅对内有效,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偿还。
提示:借贷时尽量“共债共签”,非举债方注意保留未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分居证明、独立账户流水),以规避不必要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