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自愿离婚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需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核心条款,经民政局登记后生效。
- 自愿性:需双方真实意愿,无胁迫或欺诈;
- 法律效力:民政局备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 必备条款: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缺一不可。
分点展开:
-
协议基础要求
必须书面形式,包含双方身份信息、离婚意愿声明,并由本人签字。若涉及房产、车辆等财产,需注明具体分割方式(如折价补偿或产权归属)。 -
子女抚养细则
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按月收入20%-30%计算)、探视时间及方式。若子女已满8周岁,需尊重其意愿。 -
财产与债务处理
共同财产需列明清单并分割,债务需区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隐瞒财产的一方离婚后被发现,另一方有权起诉重新分割。 -
民政局登记流程
携带协议、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民政局申请,30天冷静期后共同领取离婚证。协议内容不符法律规定的(如限制再婚),条款无效。
总结提示:
协议条款需具体可操作,避免模糊表述。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审核,尤其涉及股权、涉外财产等复杂情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