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特定违法行为时,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分:
一、重大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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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安全评价 (如矿山、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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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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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或未维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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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与员工宿舍未保持安全距离
罚款标准 :处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
二、一般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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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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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不达标或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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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场所出口被堵塞
罚款标准 :处 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其他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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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102条 :包括上述行为,罚款上限为 五万元以下 ,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上限为 一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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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 :如伪造许可证、编造生产记录等,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可达 20万元以下 或 违法金额2-5倍 。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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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整顿 :适用于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情况,具体时长视整改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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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若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综合了《安全生产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具体适用需结合案件情节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