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 不可以 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缴纳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的放弃声明无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法律依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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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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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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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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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因此,员工必须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