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具体涉及到五险一金的规定,相关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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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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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企业需要按照其员工工资总额的9%进行缴费,员工则需结合本人工资水平承担2%与附加收费(即3元)两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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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企业需要从其员工工资总额中拿出2%的金额予以缴费,而员工则只需要支付其中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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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这两项费用由企事业单位统一承担,员工自己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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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该福利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视各用人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不过于12%。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要为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社保登记,未办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用。单位也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涵盖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具体缴费比例和办法由《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