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被车撞且对方全责,通常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均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关键点在于事故责任划分(需交警认定非本人主责)及是否属于“合理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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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若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内且因工作外出(如公务出行),即使非通勤时段,也适用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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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的界定:包括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例如:提前出发因天气原因、下班后顺路买菜等,均属合理范围。法院判例显示,即使员工早退或迟到,只要符合合理通勤逻辑,仍可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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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与申请流程:需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全责)及劳动关系证明。若用人单位拒绝申报,员工或家属可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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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若员工存在醉酒、故意犯罪或自残行为,即使对方全责,也不得认定为工伤。
提示:遭遇此类事故后,务必及时报警取证并保存医疗记录,同时主动联系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若遇争议,可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援助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