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工资300%支付
关于私企员工年假未休的工资计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具体规则如下:
一、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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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动不安排或安排不足
若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且经职工本人同意未安排年休假,或安排的天数少于应休天数,需在当年内补休或支付工资报酬。工资计算公式为: $$未休年休假工资 = 应休未休天数 \times \left( \frac{月工资}{21.75} \right) \times 300%$$
其中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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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主动放弃年休假
若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仅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无需额外补偿。
二、工资支付时间
- 未休年休假工资 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或最迟在当年12月31日前结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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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单方面强制清零年假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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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
若发生争议,职工需提供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或安排不足,或自身存在放弃年休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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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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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伤、孕期等特殊情形无法休年假的,不享受未休年休假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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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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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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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保存劳动合同、年休假申请记录、工资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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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时,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通过以上规则,私企员工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年假未休工资得到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