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河北省邯郸市关于“商转公”的最新政策如下: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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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在邯郸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银行住房**(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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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业**尚未结清,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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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且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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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登记日期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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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历史记录中不存在连续3期或者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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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 申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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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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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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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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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商贷余额证明及近一年还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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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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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二孩”“三孩”及引进人才政策的,提供相应资料。
- **额度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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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不高于原房产价格的60%,且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月还款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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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不超过原商贷剩余年限,且**期限与原商贷所购房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 办理方式 :
- 申请人可选择“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两种方式办理“商转公”**。
- 动态启停机制 :
- 邯郸市将实行动态启停机制,当个贷率高于85%时将暂停业务,低于75%时再恢复。
- 增设受理地点 :
- 自2025年1月2日起,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个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同步受理“商转公”**业务,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
- 取消部分条件 :
-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取消了申请“商转公”业务中的三项条件,包括“原商贷办理时,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原商贷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原商贷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家庭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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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先了解自身是否符合“商转公”**的申请条件,并准备好相关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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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通过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渠道或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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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动态启停机制,申请人应关注公积金个贷率的变化,以便及时申请“商转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