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佛山市个人住房商业**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管理办法》,该政策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佛山市“商转公”政策主要内容
1. **定义
“商转公”**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且原商业**尚未结清,现满足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条件,在获得原商业**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用于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
2. **类型
“商转公”**包括商业**全额转为公积金**和商业**转为商业和公积金组合**。需要注意的是,组合**中的商业**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
3. 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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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转公**的住房属于借款申请人家庭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首套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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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转公**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及土地证),该住房当前仅存在原商业**抵押登记,且不存在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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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原商业**银行同意,并由原商业**银行出具《商转公**同意书》。
4. **额度
商转公**的额度核定标准、最高额度、最长期限、利率等按照商转公**申请之日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执行。**金额保留到千位。
5. 办理模式
借款申请人具备商转公**资格并征得商业**银行同意的,可选择以下模式之一申请办理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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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后贷:借款申请人利用自筹资金结清商业**剩余本息并解除抵押后再发放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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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押转贷:借款申请人利用商转公**资金和自筹的商业**剩余本息与商转公**额度的差额部分一并结清商业**剩余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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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押转组合:借款申请人将商业**的一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形成“组合**”。
其他城市“商转公”政策
全国已有30多个城市开始推行房贷“商转公”政策,为购房者带来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尽管一些城市已经启动了相关政策,但执行中仍存在一定差异,借款人在实际操作中仍感不便。
建议
对于佛山市的购房者来说,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考虑在2025年4月1日后申请“商转公”**,以降低**成本,减轻还款压力。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