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转公**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原商业**所购住房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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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业**所购住房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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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银行要求 :
- 原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须为同一银行。
- 缴存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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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除应符合现行“置换**”政策规定的办理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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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且获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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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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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的情况,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审批。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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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商业**剩余本息超出商转公**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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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处于正常还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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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积金**记录或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记录的缴存人家庭,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置换成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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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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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
这些政策旨在简化商转公**的办理流程,减轻缴存人的还款压力,并促进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建议有需求的缴存人详细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