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不能以贷冲贷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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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多个独立主体 :商转公涉及银行、担保、产权登记等多个独立主体,各单位又有自身的管理要求。由于这些主体之间的协调和沟通较为复杂,因此难以实现以贷冲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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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政策和管理要求 :部分银行由于政策、资金等情况的变化,已明确暂停了“商转公以贷冲贷”的业务。这些银行可能认为以贷冲贷存在较大的风险或不符合其内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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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转移 :商转公过程中需要将商业**的质押权转移至公积金**,这一过程需要原商业性住房**借款人先行筹集资金还款后才能申请办理公积金**,不仅增加了借款人筹集资金的难度,而且费时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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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位抵押冲抵 :尽管有些地区已经开始尝试“以贷冲贷”的模式,但这通常需要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合作,并且需要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这种模式虽然可以减轻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但并不是所有银行都具备开展此类业务的条件。
综上所述,商转公不能以贷冲贷主要是由于涉及多个独立主体、银行政策和管理要求、**质押权转移的复杂性以及顺位抵押冲抵的操作难度等原因。建议借款人在考虑商转公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并咨询专业的**顾问或银行工作人员,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